据统计,截至7月17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已发布五批名单,目前总数已达到125个。
其中,河南(12个)、安徽(9个)、山东(9个)、福建(8个)、河北(8个)五省份所建设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最多。
北京(50个)、上海(20个)、广东(16个)所输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最多,合计占比68.8%。
实现覆盖所有省份的目标
根据2019年印发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通过3-5年努力,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在患者流出多、优质医疗资源相对比较薄弱的省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采用“ 试点先行、分批推进 ”方式。7月中旬,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名单公布,共有49家医院获批。
在此之前,2019年10月~2022年年底,国家卫健委联同国家卫健委已在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等医疗资源薄弱的地区分四批批复了7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涉及肿瘤、神经疾病、心血管病、儿科、呼吸、创伤等重大疾病类别。其中,国家第一、二批区域医疗中心已逐步投入使用。
“截至目前,已设置心血管、儿科、呼吸等13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确定五批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现覆盖所有省份的目标。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有序开展。”国家卫健委体改司在对前述通知做解读时公布了这组数据。
国家发改委明确财政投入
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覆盖范围不断扩增的同时,如何可持续的维持运营,考验地方财力。按照规划安排,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资金以地方筹集为主,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给予补助。”
财政补助占比能达到多少金额?国家发改委日前明确,中央投资对每个项目支持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而从项目医院的建设成本而言,以安徽省政府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合作共建的首批国家级试点项目——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为例,投资估算为14.8亿元。
从全国来看,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曾于2020年10—12月开展"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任务落实情况评估"项目,对截至2020年10月完成批复设置的6个国家医学中心和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15家主体医院(不含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进行评估。
该评估结果于去年发表在《中华医学管理杂志》上。评估结果也提出,与中心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机制尚未形成。
具体问题包括,部分省份在落实"委省共建"协议过程中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多数中心在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发展、科研水平提升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资金缺口较大,不足以补偿中心在资源下沉、辐射带动工作中的支出。中心收治的疑难危重症患者比重在不断提高,普通病种就诊患者数量逐步下降,但当前的医保支付方式难以适应中心病种构成和疾病严重程度的变化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谢茹同样提到,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缺乏指导性文件,也未明确项目达标标准及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议国家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管理机制以及财政补助等。
国家卫健委体改司在前述解读时明确,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财政投入、人员编制和人才引进、薪酬职称、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管理、医疗技术准入与科研创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药品器械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要求和政策保障。
同时,国家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细化完善支持政策清单(方案),适时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运行机制与政策清单落实情况的阶段总结和反馈指导,压实属地责任,推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