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了由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2023年下一步的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安排,文件明确:
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重点指导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国家集采以外的化学药、中成药以及神经外科、体外诊断试剂等药品耗材集采。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这已是国家第三次提及新一轮高值耗材国采!
就在7月7日,据泰茂招标网、江苏医械圈微信公众号消息,天津国采办就第四轮耗材国采方案意见稿,征求联合采购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意见。释放在集采品种、分组、竞价、中选、分量等方面的重大信号!
上下滑动查看意见稿相关规则:
①第四批国采相关产品类别如下:
②分组及竞价
综合考虑医疗机构需求量和企业供应能力划分A、B竞价单元,企业以竞价单元申报价格,每一个竞价单元的所有产品仅允许有一个申报价。
③关节镜工作套管、关节镜用等离子刀头、关节镜用射频刀头、关节用脉冲冲洗器、连接泵管、钻头、磨头、刨刀、同种异体骨不采取带量采购方式,通过竞价方式形成挂网价格。中选及分量规则如下:
紧接着,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六部委联合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再次披露了第四轮国采的最新进展:
第四批耗材国采涉及运动医学、人工晶体耗材,天津平台已经做好准备,企业已填报相关信息。
毫无疑问,第四轮国采的正式落地已在咫尺之间!
国家医保局下令!两大耗材指标重点监管
当然,在此次《通知》中,国家三部委部署的重点远不止第四轮耗材国采一个。
目前,我国耗材带量采购“国家主导、省际联盟辅助,统一招采平台同步降价”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国家开始将更多的目光转移到集采后落地阶段。
此次《通知》就聚焦两大监管重点,对集采“后环节”的监管上升至新高度!
严格集采量执行,硬化供应量和使用量约束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
持续完善医药集采平台功能,强化系统落地应用,持续提升药品耗材“网采率”,提升集采平台统一服务水平。
早在3月2日,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明确23年将聚焦集采“后环节” ,启动全面监控。常态化开展网采率测算,加强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测算。
截至目前,北京市、天津市、青海省、山东省等医保局均出台了带量采购中选耗材使用量监控文件,从报量、采购到使用全流程监管医院集采用量。
持续推进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开展重点品类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化监测和监测预警,优化医药价格指数编制,推进招采与价格数据跨系统应用和综合治理。
今年年初,国家医保局曾接连在1月的全国医保会议和2月的全国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座谈会上提出,今年要全面推进对药品耗材的价格治理。
而后,陕西、四川、河北、新疆等各省纷纷均针对挂网耗材价格展开重点治理,包括产品价格高于限价、未填报全国最低采购价等等。企业没有在期限内调价,或者瞒报外省价格,其产品直接被踢出挂网集采。
而不难发现,此次《通知》的出台无疑是在年初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再次明确了治理内容,且治理手段、监管力度全面升级!
今年以来,全国集采扩围仍在加速。低耗“采购团”从市域联盟到省际联盟遍地开花;高耗方面,非血管介入、运医等国产化率不足10%耗材纷纷纳入集采,人工关节、种植牙、起搏器等砍价成果密集落地…
随着该文件的下发,越来越多省份响应执行,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对非中选、变相涨价或逃避价格监管等产品的全面监管、治理,集采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死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