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等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303—2023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代替WS/T303—2009)
WST304—2023卫生健康信息数据模式描述指南(代替WS/T304—2009)
WST305—2023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元数据标准(代替WS/T305—2009)
WST306—2023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代替WS/T306—2009)
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本标准代替WS/T303—2009 《卫生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与WS/T303—2009相比,主要为编辑性修改。本标准规定了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模型、属性、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的命名、定义、分类以及卫生 健康信息数据元内容标准编写格式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目录(数据元字典)的研究与制定、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元数据 注册系统的设计与开发、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的研究、教学与交流。
卫生健康信息数据模式描述指南。
本标准代替WS/T304—2009 《卫生信息数据模式描述指南》。与WS/T304—2009相比,主要为编辑性修改。本标准规定了卫生健康信息主题域模式、类关系模式、数据集模式的描述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卫生健康领域信息资源的组织与规划、卫生健康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以及具体数据资 源描述中的数据模式描述。
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元数据标准。
本标准代替WS/T305—2009 《卫生信息数据集元数据规范》。与WS/T305—2009相比,主要为编辑性修改。本标准规定了数据集元数据内容框架、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核心元数据、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 参考元数据、引用信息与代码表。本标准适用于作为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属性的统一规范化描述,也可用于卫生健康领域针对数 据集制定专用元数据标准的依据。
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
本标准代替WS/T306—2009 《卫生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与WS/T306—2009相比, 主要为编辑性修改。本标准规定了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需遵循的基本原则、技术方法以及应用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卫生健康领域各类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方案的制定。
中国卫生信息标准体系主要分为基础类标准、数据类标准、技术类标准和管理类标准等四大类。
四项基础类标准。
卫生部于2009年1月22日发布了四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包括:WS/T303—2009卫生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WS/T304—2009卫生信息数据模式描述指南、WS/T305—2009卫生信息数据集元数据规范、WS/T306—2009卫生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并将这四项标准应用于卫生信息数据类标准研究与编制之中,如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和代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等。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及值域代码。
2011年8月,卫生部发布了《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标准,规范了我国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字典)的编制原则、目录中数据元描述属性和描述方法。该标准包括十七个部分,分别是:总则、标识、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健康史、健康危险因素、主诉与症状、体格检查、临床辅助检查、实验室检查、医学诊断、医学评估、计划与干预、卫生费用、卫生机构、卫生人员、药品设备与器材和卫生管理。
上述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WS/T303—2009、WS/T304—2009、WS/T305—2009、WS/T306—2009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