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相继发布《医院隔离技术标准》、《核与放射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标准》和《护理分级标准》等几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隔离的术语和定义、隔离的管理要求、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医务人 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预防原则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隔离技术及其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现发布《医院隔离技术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311—2023医院隔离技术标准(代替WS/T311—2009);
WST312—2023医院感染监测标准(代替WS/T312—2009);
WST826—2023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
上述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WS/T311—2009、WS/T312—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代替 GBZ 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T 271—2016《核或辐射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准则》和 GBZ/T 279—2017《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处理导则》。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核与放射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827—2023 核与放射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标准(代替GBZ113—2006、GBZ/T271—2016、GBZ/T279—2017)。
该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GBZ113—2006、GBZ/T271—2016、GBZ/T279—2017同时废止。
现发布《护理分级标准》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431—2023 护理分级标准(代替WS/T431—2013);
WST433—2023 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标准(代替WS/T433—2013);
上述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WS/T431—2013、WS/T433—2013同时废止。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核与放射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通用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护理分级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护理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